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高院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实施意见,根据成都中院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都江堰法院以“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硬件强、软件强”为着力点,推动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
3月4日,都江堰法院组织召开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推进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要求以“实质运行、实绩提升”为工作标准,围绕“实体运行指挥中心“四有”要求及具体工作流程,抢抓机遇、立即行动。
3月5日至6日,执行局长统一指挥,执行局全体人员统筹协调、加班加点,布置好执行指挥中心软硬件设备、调试所有办公办案系统。整个执行指挥中划分为“指挥决策区”“综合办公区”“简案团队区”三大区域,《执行指挥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执行指挥中心工作职能及工作流程》等制度上墙,“指挥调度员、网络查控员、网拍管理员、质效管理员、失信惩戒员、事项委托员”及“简案团队”在内的所有人员全面到位。3月7日,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办案、执行指挥、执行管理、执行考核、决策分析等各项功能全部运行,发挥执行工作的信息交换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和决策分析中心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