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6年7、8月,外地游客陈某某、邓某某、袁某某、陈某等人在参加成都某旅游公司开发的某漂流项目时,因漂流船倾覆导致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因双方对导致漂流船倾覆原因、损失数额等协商无果,陈某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成都某旅游公司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立案后,快速启动旅游纠纷“立审执”绿色通道工作机制,迅速安排承办人,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及时了解纠纷出现后相关组织调解处理情况,梳理争议焦点,制订和解方案,通过释法说理,耐心引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理性维权。最终,在立案当天即调解成功,并当庭兑现,陈某某等人当天即撤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社会效果和社会效果。
【典型意义】
当前,都江堰正在着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建设国际生态旅游名城。在此大背景下,前来都江堰旅游观光的游客众多,涉旅案件也日益增长。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通过开通“立审执”绿色通道,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形式,为涉旅案件当事人提供从立案、调解、诉讼和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及时高效地处理旅游纠纷,促进和保障涉旅游、环境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全面正确施行,提升旅游环资审判公信力和审判权威。都江堰市“1+3+N”旅游综合治理体系,已形成了“完善依法治旅保障”“创新游客服务机制”“长效旅游市场整治”的工作方式。旅游法庭作为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将充分发挥在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中的作用,提升经营者、旅游者的权益保护意识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水平,引导其在法治轨道内妥善化解各项涉旅矛盾纠纷,为共创文明、环保、健康、和谐的品质旅游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