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落实成都中院破题攻坚综合工程
着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实施方案
各部门:
成都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法院部署实施破题攻坚综合工程,着力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努力实现审判工作和法院整体工作的协调平衡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都江堰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高速推进以及灾后重建的全面完成等因素,都江堰法院近年来受理案件急剧增长,主要表现在:增幅上升快。自2009年以来,我院案件受理量逐年上升,由地震前的年均受案数2500件逐年上升,自2012年以来,案件总量更是呈现成倍增长趋势,2011年3791件,2012年激增至7083件,增长率达86.8%,2013年更突破8000件,达8137件。2014年有所下降,为7026件,但仍居第三圈层第一位,超出三圈层第二位金堂法院1507件。2015年前三季度受案已达6162件,同比回升趋势明显,受案数还是居第三圈层首位。受案数增量大。结合2015年前三季度受案情况和历年第四季度受案数分析,加上受级别管辖数额调整、立案登记制度和都江堰市重大经济发展项目带动社会经济更加活跃等因素,2015年全年受案数可能再创历史新高。疑难案件多。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及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调整,大量新型、疑难、复杂及敏感案件进入基层人民法院。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和群体性纠纷案件、涉稳高风险和涉灾涉产改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法官办案压力与日俱增。法官增量少。法官编制数多年没有增加,无法匹配迅猛增长的案件数,审判执行工作面临既要维护公正又要提高效率的空前压力。
二、明确重点,狠抓落实
通过一到两年左右时间,努力实现:案件效率提升、质量提高;法官心理压力缓解,职业荣誉感增强;审判工作的内部机制科学完善,司法公信力不断改善,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实现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为全力打造“三型法院”、大力推进“三大转变”,奋力争创“两个一流”提供坚实的基础。
(一)合理调配资源,解决人少困境
1.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善用优势审判资源。一是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在既已推行庭长办案的基础上,完善院庭长办案工作制度,将办案作为院庭长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确定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每年不少于5件、审判委员会专委和委员承办案件每年不少于10件、庭(局)长办理案件不低于部门平均办案数的30%——80%的目标任务。二是对法院审判组织进行重构,确保将法院有限的优势审判资源和人才智慧集中到一线办案部门。三是适当综合统筹调配全院审判资源,将部分办案和工作压力相对不大的审判资源,合理调配至“案多人少”矛盾特别突出的部门,同时,鼓励审判综合部门的法官参与办案。目前,已基本实现审判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全部参与审执工作。
2.全面剥离法院事务,合理整合内设机构。一是研究划分案件审判事务与非案件审判事务、审判事务中的裁判性事务与辅助性事务、审判辅助事务中的研究性辅助事务与一般性辅助事务等工作,以审判为中心,最大限度减少综合部门对法官资源的占用。在此基础上,建立各类事务相对应的人员类别和管理制度,为法官减负减压增效打好基础。二是合理设置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避免因综合部门数量膨胀而挤占、分散审判力量。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确定的行政人员占政法专项编制数15%的要求和“大行政、大综合、大服务”的理念,有机整合并减少现有行政部门和审判综合部门,对整合后节余出来的庭级部门编制,全部用于增加审判业务部门,实现审判业务部门划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3.盘活用好现有编制,合理增补聘用人员。一是对人员编制进行全面清理,争取将剩余编制和当年退休法官及工作人员编制一并补齐并配置到审判业务部门,力争实现满编运行,切实缓解审判压力。要积极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在当前形势下特别是级别管辖调整后努力争取增加中央政法编制数。在中央政法编制无法增加、已满编运行情况下,最大限度增加地方编制数。二是补充聘用制人员。在充分调研聘用制人员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向地方党委申请聘用制人员的补充,切实解决审判一线辅助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10月份,启动第一批40名审判辅助人员公开招录工作。
(二)寻找多种途径,化解案多难题
4.健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民间调解的联动体系。持续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形成“诉源治理、诉前分流、诉中调判、诉后回访”的纠纷化解模式。科学运用人民调解的方式,大力推动民间调解在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纠纷化解作用。着力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在交通事故纠纷联调联动机制中的作用,促进系统、科学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构建。
5.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行简易案件速裁制度。将案件繁简分流作为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办理的重要方法,结合审判工作需要和办案力量实际状况,在前期人民法庭职能建立拉开层级、繁简分流的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案件分流通道,同时整合专业化审判资源,大力提升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构建切实可行、运行顺畅的简案办快、难案办精的合理格局。
6.抓紧抓实“两项清理”工作。持续抓好长期未结案清理化解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清积长效机制。加强案件流程管理、规范文书审签制度、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严把审限延长、中止关口。采取定期清理排查的方式,建立清积台账。启动问责机制,强化责任管理,对清理出来的长期未结案件,要求承办人剖析未结原因,并做未结说明,激发办案人员积极性,切实解决效率不高、拖延办案、拖延执行等问题,形成审判执行工作新常态和良性循环。抓好信访问题专项清理。坚持常态办理、坚持诉访分离,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移送,建立常态化处理信访案件机制和制度,在增强涉诉信访矛盾多元化解合力上多想办法,有效解决老问题,共同防范新问题。
7.深化送达、保全、速录制度化剥离。将送达事务全面剥离至诉讼服务中心,梳理、细化民商事法律文书送达操作流程,探索院内窗口送达、外出集中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强化审判单元、送达单元的衔接磨合,通过送达剥离提升审判效率。将保全事务整体剥离至执行局,执行局成立保全组,与执行专项调查组及各执行办案组相互配合,强化资源调配的科学性。推进庭审记录事务的制度化剥离,建立速录组,配备专职坐庭速录员,将审判单元的书记员释放出来为法官提供更有效的司法辅助工作,减轻审判部门的开庭压力。
8.建立和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在每个业务庭组建审判团队作为基本办案单元,在审判单元中组成合议庭审理,合议庭设置取决于案件审理需要,最大限度地适应审判需要。把审判权集中到优秀法官手中,构建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按照权责统一原则,明确主审法官、合议庭及其成员的办案责任,实现评价机制、问责机制、惩戒机制、退出机制与保障机制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9.打造“智能型”法院,向信息化要质效。以“互联网+”的思维,加大信息化工程升级改造力度,全力推进囚车管理系统、无线报警系统、院务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外屏显示系统、派出法庭监控系统等11个系统以及7个科技法庭、枪弹室电子锁、数字法庭集中控制后台等共计19项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积极探索远程技术开庭,强化与检察院、司法局、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刑事庭审为重点,在解决好身份认证、视频传输等技术问题基础上,探索打造远程技术科技法庭。
10.构建“大诉讼服务”体系。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将审管办、诉管办、技术室、档案室工作职能全部集约整合至诉讼服务中心。同时,全面剥离审判诉讼事务性工作,构建“大诉讼”工作格局。着力打造“6S”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好六位一体诉讼服务“实体店”、网上诉讼服务“网络店”、人民法庭诉讼服务“连锁店”、社区诉讼服务“便利店”,拓展服务范围和服务纵深,建立融线上线下,立体化、全天候、普惠式的“大诉讼服务”网络。
(三)灵活借助外力,能动减压减负
11.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的推动作用,一是进一步扩大其参审案件范围,增加参审案件数量和类型,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庭前协助调解、执法监督、法制宣传及参与协助执行等多方面的作用;二是探索运用“随机抽取”和“特殊职业优先参审”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推进“均衡参审”机制,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独特优势和参审作用。
12.注重发挥律师作用。鼓励支持律师积极发挥作用,正确引导当事人理性化解纠纷,形成律师诉前引导调解和解、诉中依法表达诉求、诉后参与信访维稳的法律服务新格局。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规定和中央改革文件精神,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机制,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13.积极探索司法服务外包。以遵循司法规律为前提,以法官减负减压增效为目的,全面梳理和科学论证可外包的司法事务范围和种类,通过公正透明的比选程序,将涉及庭审速录人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案件扫描人员、诉讼服务窗口人员、“12368”语音服务接听人员等专业性不强的司法辅助工作外包给专业性社会组织,节省法院人力资源。通过与都江堰市正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约,根据工种的不同需求,提出要求由正丰公司有针对性的进行招录,派遣至我院后,由正丰公司进行管理并发放工资,由我院进行业绩考评。
(四)完善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14.职业收入保障。一是大力强化和完善以法官为中心的激励保障机制,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并重。严格执行和落实关于法官的福利、津贴保障政策。在政策范围内想方设法为法官卸负减压,逐步建立业绩优秀、贡献突出法官年度疗养制度。二是完善聘用人员正常培训、休假等各项待遇保障力度等,充分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
15.职业教育保障。积极组织和选送法官参加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不断拓展实践锻炼路径,大力支持和物质保障一线法官业务知识的更新。加强对中青年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培养锤炼,重点培养一大批 “五型”智慧法官,着力提升法官“十项”能力,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需要。
16.安全、健康保障。建立健全法官执行公务过程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打击、报复、诬告、伤害法官的行为,进行严厉的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因公牺牲法官、检察官特别补助金, 和特别慰问金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带薪休假,定期组织健康查体,经常开展文娱活动,举办讲座、咨询,疏导、缓解法官心理压力。
三、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目标及行动方案,各部门联动,抓点带面,统筹协调开展工作,凝心聚力共同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在破解“案多人少”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总结深化,固化好的做法,形成经验,提炼模式。同时建立完善多方面配套机制,促进矛盾化解,使完善机制成为落实责任的“助推器”,为破解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着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工作责任分工表》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 29日
附件:
着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 项目 | 责任 领导 | 责任 部门 | 参与 部门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限 |
1 | 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 | 邬伟文 | 审管办 | 政治处 | 进一步完善院庭长办案工作制度建设 | 2015年12月 |
对法院审判组织进行重构,综合统筹调配全院审判资源 | 高虹刚 | 政治处 | 各部门 | 综合统筹调配院内审判资源,实现审判综合部门审判职称人员调整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审判一线部门。服从全市法院审判资源的统一调配。 | 2015年12月 | |
2 | 分层剥离法院事务 | 邬伟文 | 诉服办 | 审管办 | 论证划分案件审判事务与非案件审判事务、审判事务中的裁判性事务与辅助性事务、审判辅助事务中的研究性辅助事务与一般性辅助事务等,进行科学有效稳步彻底的剥离。 | 2016年6月 |
合理整合内设机构 | 高虹刚 | 政治处 | 审管办 | 按照综合体制改革确定的行政人员占政法专项编制数15%的要求,出台减少法院行政人员、整合行政部门、增加审判业务部门的具体方案。 | 2016年底前 | |
3 | 盘活用好现有编制,合理增补聘用人员 | 高虹刚 | 政治处 | 各部门 | 对人员编制进行全面清理,完成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力争实现满编运行。 | 2015年12月 |
4 | 健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 刘泓 | 民一庭 | 城区法庭立案庭 诉服办 研究室 | 进一步完善道交法庭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民间调解联动化解纠纷工作机制建设,促进系统、科学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构建。 | 2015年12月 |
5 | 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行简易案件速裁制度 | 刘泓 | 研究室 民一庭 民二庭 城区法庭刑一庭 刑二庭 | 审管办 | 1.研究室负责出台指导性意见,扎实推进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构建。 2.刑一、二庭、民一、二庭要结合本庭案件类型和人员构成情况,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形成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 2015年12月 |
6 | 抓紧抓实长期未结案件清理 | 刘泓 | 审管办 | 各业务庭 | 安排部署长期未结案件再清理,确保2年以上未结积案得到全面化解,并严格控制新增积案 | 2015年12月 |
抓紧抓实涉诉信访案件办理 | 黄伦斌 | 立案庭 | 各业务庭 | 坚持常态办理、诉访分离,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移送,建立常态化处理信访案件机制和制度。 | 2015年12月 | |
7 | 探索送达、速录制度化剥离 | 刘易兵 | 诉服办 | 各业务庭 | 探索并形成长效机制,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形成最大办案合力,缓解“案多人少”。 | 2015年12月 |
探索送保全制度化剥离 | 吴厚成 | 执行局 | 各业务庭 | |||
8 | 建立和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 | 邬伟文 | 审管办 | 政治处 各业务庭 | 出台指导意见,以主审法官为核心,在每个业务庭组建若干审判团队作为基本办案单元,按照权责统一原则,明确主审法官、合议庭及其成员的办案责任。 | 2016年底前 |
9 | 创新探索“互联网+”具体运用 | 邬伟文 | 诉服办 | 研究室 办公室 审管办 | 进一步完善网络纠纷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应用诉讼服务APP软件。 | 2016年6月 |
积极探索远程技术开庭 | 高虹刚 | 办公室 | 刑一庭 刑二庭 | 与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共同探索远程视频开庭机制的建立 | 2016年6月 | |
10 | 建“大诉讼服务”体系 | 邬伟文 | 诉服办 | 审管办 技术室 办公室 | 全面剥离审执事务性工作,构建融线上线下、立体化、全天候、普惠式的“大诉讼服务”网络体系。 | 2015年11月 |
11 |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 高虹刚 | 政治处 | 各业务庭 | 1.扩大参审范围,增加参审数量和类型,落实“随机抽取”和“特殊职业优先参审”相结合工作法,推进“均衡参审”机制。探索法律专家型、技术专家型、调解专家型陪审员选任模式。完善陪审员退出机制。 2.明确陪审员参审案件职权,根据上级法院要求逐步实行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 第1项:2015年12月底前; 第2项:按上级法院要求推进 |
12 | 注重发挥律师作用 | 高虹刚 | 研究室 | 诉服办 | 出台相关保障办法,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机制,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 2015年12月 |
13 | 积极探索司法服务外包 | 高虹刚 | 办公室 | 诉服办 | 研究司法服务外包方案 | 2016年6月 |
14 | 职业收入保障 | 高虹刚 | 政治处 | 办公室 | 强化和完善以法官为中心的激励保障机制。完善聘用人员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培训、休假等各项待遇保障力度。 | 2015年12月 |
15 | 职业教育保障 | 高虹刚 | 政治处 | 各业务庭 | 彻落实市中院党组关于打造“三型法院”的要求,大力推进“卓越法官”培养工程,组织参加全市法院开展的“十大明星”法官评选活动。 | 根据《成都法院“卓越法官”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确定的时间表 |
16 | 安全、健康保障 | 高虹刚 | 政治处 | 办公室 | 严格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因公牺牲法官、检察官特别补助金, 和特别慰问金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带薪休假,定期组织健康查体,举办讲座、咨询,疏导、缓解法官心理压力。 | 2015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