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审判辅助事务外包试点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审判事务和审判辅助事务的分层剥离改革,按照市中院《关于部署实施破题攻坚综合工程着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审判辅助事务外包试点的通知》要求,作为市中院诉讼服务窗口工作、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工作外包试点单位,本院在总结前期外包经验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审判辅助事务外包的目的和意义
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改革是本院在构建大诉讼服务体系理念指导下,全方位转型升级诉讼服务中心,着力化解“案多人少”矛盾所做的积极探索,是灵活借助外力能动减压减负,提升工作效能的有效途径;是让人民群众在具体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有效载体;是解决当前案多人少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培养“十二化”诉讼服务人才的重要路径。通过设定审判辅助事务外包岗位需求,完善培训、管理、考评制度,从而提升试点岗位人员的素质、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深入推进窗口“意识内在化、态度亲切化、流程一体化、规则制度化”等一系列诉讼服务的规范化运行,提高诉讼服务事项的办理质效,切实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力争早日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外包工作经验。
二、审判辅助事务外包试点的领导小组
为具体落实审判辅助事务外包试点的各项安排部署,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强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邬伟文 党组成员、副院长
高虹刚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陈小川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 员:陈亚文 政治处副主任
刘兰娟 审管办主任
梁 艳 办公室主任
肖 瑛 计财科主任
黄 虹 研究室负责人
雷 蕾 诉服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管办,由刘兰娟任办公室主任,雷蕾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方案制定、实施及上报工作。
三、审判辅助事务外包试点的安排部署
(一)审判辅助事务外包试点的岗位及职责
1、诉讼服务窗口岗位(6-9名):包含咨询查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材料收转、文书领取、公告办理、邮寄送达、个性化服务等岗位。
岗位需求:派遣人员需28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有亲和力、有耐心、工作责任心强、能熟练使用电脑。
2、“12368”语音接听岗位(1-2名):负责接听“12368”院长四公开专线、处理网上诉讼事务。
岗位需求:派遣人员需28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有耐心、工作责任心强,能熟练使用电脑。
(二)审判辅助事务外包形式及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流程
1、外包形式:本院与都江堰市正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签订包含服务模式、服务要求、人员管理等在内的劳务派遣协议。由正丰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招录工作,本院参与部分招录环节,并负责派遣人员的业绩考核。
2、经费保障:由市财政全额负责审判辅助事务外包岗位工作人员的全部经费,包含工资、保险、绩效奖金等。
(三)审判辅助事务外包试点岗位的制度建构
1、培训制度:制定完善诉讼服务窗口岗位、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岗位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整改培训制度及培训教材。
岗前培训主要包含法院的文化、工作作风、业务技能、司法礼仪、法律知识、廉政教育等内容。培训目的是为了让新进人员了解法院的机构设置和文化发展,熟悉就职岗位的工作要求、纪律作风和服务规程,促进其能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走上工作岗位,尽快的适应新的工作。
在岗培训着重加强工作流程、司法礼仪、法律知识的培训,实行每月一训,目的是针对新进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常出现的流程及纪律问题进行专项培训。
整改培训主要针对工作纪律、工作流程进行个性化急训,目的是对各上级部门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通报有针对性的进行个别急训,避免类事情况再次发生。
2、管理制度:建立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考勤签到制度,岗位效能制度等。
3、考核制度:推行“一事一积分、一月一考核”的“积分制”业绩考核制度,将日常工作中涉及的考勤纪律、工作效能、工作质量、司法礼仪、投诉通报等各环节分别设置科学合理的加分和扣分项,在月考核100分的基准上,通过正向积分和反向扣分相结合的形式,对每个试点岗位、每个月、每项工作中的质效进行量化,作为月考评推选优秀服务窗口的依据,使考核体系不断科学化、规范化。
四、审判辅助事务外包试点的工作要求
作为市中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试点单位,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协作部门要全力配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1、成立审判辅助事务外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及完成时限,并按时按要求报送市中院;3、召开工作组动员会议,确保试点工作精神传达到位、工作完成责任明确到位。
时间节点:2016年1月14日至1月25日
牵头领导:邬伟文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牵头部门:诉管办
(二)运行阶段
主要任务:1、制定完善外包岗位的分类考评细则、培训方案、培训教材;2、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岗位效能等管理制度和“积分制”业绩考核制度;3、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集中交流运行体会提升运行实效。
时间节点:2016年1月26日至2月21日
牵头领导:邬伟文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牵头部门:诉管办
(三)总结阶段
主要任务:1、收集、整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图片、文字资料;2、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时进行宣传、报送工作信息;3、认真梳理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效,形成阶段性汇报材料。
时间节点:2016年2月22日至2月29日
牵头领导:高红刚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牵头部门:研究室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