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第三方评估“基本解决执行难”迎检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院各团队、各部门:
为进一步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和扎实做好第三方评估迎检准备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具体指标,经研究决定制发本方案,请本院各部门按要求和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的准备工作。
“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战指挥部
2018年10月17日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关于第三方评估“基本解决执行难”
迎检准备工作方案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成都法院即将迎接第三方评估验收。为全方位做好迎检准备,现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制定此迎检准备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清单,形成执行局牵头,办公、审管、人事、纪检、宣传等部门全力配合的一体化迎检格局,确保汇报材料、资料汇编、PPT、自报数据及佐证材料、所有卷宗、影像卷扫描及下载等准备工作在10月下旬检查前全部齐备到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估要求
(一)评估时间。预计2018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左右。
(二)总体要求。一是客观评价。第三方评估既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验收,也是一次专项调研,参与评估人员,着重了解执行工作成效做法和真实困难问题,重点关注长效机制建立。二是办案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检查案件重点关注程序和实体是否规范到位,不符合实质标准的终本案件必须及时恢复执行,采取执行措施必须及时并留痕。三是数据真实。对造假零容忍,评估人员一经发现虚假办案、虚假结案、编造资料、偷工减料,将严重影响评估结果。
(三)评估方式。一是在成都中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一把手”汇报成都法院执行工作整体情况和包括主要的做法成效、亮点特色、困难问题、意见建议;二是实地考察受评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查看执行办案系统;三是收集受评法院自报材料,根据事先下发的自报数据清单,对相关自报数据及佐证材料现场查看纸质版,检查结束时调取电子版;四是抽取受评法院案件电子档案,在受评法院按要求提交的案件清单中,随机抽取诉中保全(20件)、执行完毕(评估拍卖)(20件)、执行完毕(非评估拍卖)(20件)、终结(20件)、终本(40件)5类案件共计120件左右,抽取案件数量可能临时微调,案件量较大的法院抽取数量可能大于120件,有拍卖执行完毕案件不足20件的改抽终本案件,调取受检法院电子卷或纸质案卷的影像卷备查。
二、组织领导
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战指挥部,指挥长党组书记、院长王强,副指挥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兰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厚成同志全面负责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
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庭、审执监、执行局、审管办、研究室、法警大队、监察科等部门均为此次迎接第三方评估工作成员单位,根据最高法院要求接受第三方评估检查。执行局副局长刘忠明、办公室主任梁艳为此次迎接评估检查活动的总协调。执行局综合办、各执行团队负责迎检活动的协调、统筹和推进,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各项迎检工作任务。
三、任务安排
(一)交流座谈会
1.工作内容:研究室负责撰写王强院长总体汇报材料并负责制作汇报演示PPT,执行局负责收集执行特色亮点工作素材和图片视频资料,向研究室提供执行工作素材。汇报材料和演示内容包括主要的做法成效、亮点特色、困难问题、意见建议。办公室牵头接待工作并负责会务方案、接待方案、会场布置等工作。
2.责任部门:办公室、执行局、研究室。
3.完成时限:接待方案、会务方案、汇报稿及PPT演示稿2018年10月24日前完成。
(二)现场视察指挥中心及查看办案系统
1.工作内容:执行局负责安排人员陪同视察指挥中心和执行办案系统,负责信息技术人员落实会议视频调试,提供执行指挥中心运行等技术保障工作。
2.责任部门:执行局、审管办。
(三)按要求准备自报材料
1.工作内容:根据评估小组事先下发的自报数据清单,对相关自报数据及佐证材料做准备:①自报数据、资料汇编、自查报告等材料由执行局负责汇总编辑,各相关部门依照附件(“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材料责任分工表)对负责的版块为第一责任人进行查漏补缺;②负责信息技术人员协助执行局完成自报数据和佐证材料的word超链接排版。
2.责任部门:执行局、立案庭、审管办
3.完成时限:各责任部门补充材料报送在2018年10月23日前完成;自报数据、资料汇编、自查报告的编辑和word超链接排版在2018年10月24日完成。
(四)抽取案件电子卷宗
1.五类案件的台账清单(截止2018年9月30日)
(1)工作内容:根据第三方评估的要求,在迎接评估之前要求受检法院提前提供本地办案系统中2017年至2018年拉通区间内关于诉中保全、执行完毕(评估拍卖)、执行完毕(非评估拍卖)、终结、终本5类案件的台账清单(模板详见附表)。审管办负责制作本院台账清单,执行局配合做好信息完善工作,信息技术室提供技术保障。
(2)责任部门:审管办、执行局。
(3)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3日
2.五类案件全部电子材料的调取工作
(1)工作内容:评估小组要求在现场评估的当天3-4小时内提交成都两级受评法院的抽查电子卷宗,审管办负责向评估小组提供电子卷宗拷贝,并与负责信息技术工作人员联合演练调取电子卷宗。参考方案:①在迎接评估之前要求提前备份2017年至2018年关于诉中保全、执行完毕(评估拍卖)、执行完毕(非评估拍卖)、终结、终本5类案件的全部电子卷宗,指导和收集基层法院电子卷宗备份。②联系成都中院获取通达海技术部门设计的案卷批量下载案卷功能,提前进行案卷材料的下载演练,确保当日下载工作的万无一失。③核实2016年以前受理、2016年之后执结的案件电子卷宗材料是否均在新办案系统,能否集中下载电子卷宗,注意核查并做好此部分电子卷宗的备份。
(2)责任部门:审管办。
(3)完成时限:工作方案在2018年10月22日前完成;联合演练在2018年10月23日前完成;提取电子卷宗在评估当天完成。
3.已结案件、整改案件归档
(1)工作内容:将全部已结案件和整改案件所有材料进行归档
(2)责任部门:执行局、审管办
(3)完成时限:执行局2018年10月18日之间完成案件纸质卷宗的补充归档,审管办2018年10月22日完成卷宗归档扫描。
4.制作抽取的终本案件材料目录
(1)工作内容:在抽查终本案件材料时发现终本案件卷宗材料和目录存在未对应的问题,为防止终本案件评估材料顺序问题造成评估遗漏失分,在抽取终本案件时,按照“一人一案”派员逐一查看卷宗,制作补充目录指引,使终本流程节点对应卷宗材料的页码。执行局负责安排40人现场完成终本卷宗查看和制作材料目录指引,审管办负责目录扫描及拷贝提交给信息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负责提供技术保障。
(2)责任部门:执行局、审管办
(3)完成时间:提取电子卷宗当天。
(五)设置专门联络员
1.工作内容:执行局指派一名专门联络员,负责与第三方评估组联络,按评估小组要求加入微信群,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2.责任部门:执行局
(六)其他保障工作
1.研究室负责现场评估期间的摄像摄影和内外报道等宣传工作。
2.办公室负责第三方评估组及参会人员的食宿行保障及车辆停放。
3.法警支队负责迎检安全工作。
4.攻坚指挥部案件质量管理组持续做好对案件质效精准分析,对标精准指导执行案件办理,同步常态化开展执行案件的抽查工作。
5.执行局继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良好的办案态势;继续加大对终本案件的清查整改力度,尤其是筛查案件中是否存在实质性错误,对于存在的实质性错误,该恢复的要及时恢复,坚决避免实质性终本错误。
6.立案庭与执行局加强沟通,确保当事人执行申请的正常立案,不能以迎检为由不立案,防止负面舆情发生。
7.执行局继续加强信访案件办理,防止突发性群体事件或集体上访等的情形发生。特别是加强到市访和到省访案件的办理,避免产生新的进京访案件。
8.立案庭和法警支队密切关注信访舆情,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9.各部门将自报材料待补充完善的材料于2018年10月23日前报送至执行局苗力犁处。(印证材料需要上报pdf版本)。
10.监察科负责对各责任部门落实本方案情况进行督办通报。
附件一:“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材料责任分工表
附件二: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三:
1、2017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终结执行案件清单样表
2、2017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诉中保全案件清单样表
3、2017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终本结案民商事案件清单样表
4、2017年1月1日-2018年9月30(强制)执行完毕(非评估拍卖)民商事执行案件清单样表
5、2017年1月1日-2018年9月30(强制)执行完毕(经过评估拍卖)民商事执行案件清单
“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战指挥部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一:
“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材料责任分工表
评估项目 | 评估要求 | 完成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佐证材料 | 责任 主体 |
1.财产保全 | 1.1是否建立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 | 1.1.1有规定( )请附电子版文件 1.1.2有实施( )请提供1份电子卷宗佐证 否( ) | 形成一段100左右字的说明。简要说明本院2016年以来财产保全总体数据、何时出台财产保全保险机制的文件以及担保机制的整体运行情况。 | 1、列明出台文件的名称及文号。(正文为正式文件扫描件) | 立案庭 |
2、列明典型案件的案号、指出卷宗中保险担保材料所在页码(正文为经过筛选的典型案例) | |||||
1.2诉讼(中)保全裁定由哪个部门实施 | 执行局( ); 立案庭( ),执行查控系统是否对其开放( );审判庭( ),执行查控系统是否对其开放( ) | 形成一段50字内的说明。诉讼保全裁定都由执行局实施,以及执行查控系统的使用情况。 | 1、提供一件保全裁定由执行局实施的案例,并标明清楚。 | 执行局
| |
2、提供执行查控系统中保全事项的截图。 | |||||
2.财产申报 | 2.1因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采取过罚款的案例及数量 | 2.1.1 2016年罚款次数:( ),请提供相应的处罚决定书佐证 2.1.2 2017年罚款次数:( ),请提供相应的处罚决定书佐证 2.1.3 2018年罚款次数:( ),请提供相应的处罚决定书佐证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分别列明2016、2017、2018年因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罚款次数。难以明确是否因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而罚款的,但有罚款决定书的,也纳入收集范围。 | 提供2016-2018年罚款决定书的原件扫描版(第三方不要相关文书、文件的原件,只要一套自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但为更好呈现佐证材料效果,原则上收集相关文书、文件的原件扫描版。以下评估项目涉及文书、文件也按此标准收集。) | 执行局 |
2.2因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采取过拘留的案例及数量 | 2.2.1 2016年拘留次数:( ),请提供相应的拘留处罚决定书佐证 2.2.2 2017年拘留次数:( ),请提供相应的处罚决定书佐证 2.2.3 2018年拘留次数:( ),请提供相应的处罚决定书佐证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分别列明2016、2017、2018年拘留次数。难以明确是否因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而拘留的,但有拘留决定书的,也纳入收集范围。 | 提供2016-2018年拘留决定书的原件扫描版 | ||
2.3因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的案例及数量 | 2016年1月1日以来是否启动刑事追责: 是( ),请提供佐证材料 否( ) | 此项要求为“启动”追刑,不要求公安立案或者判刑,原则上法院都已启动。形成简短文字说明,指明启动追刑案件数量及案例名称。 | 1、提供启动刑事追责相关卷宗材料的原件扫描版。 | 刑庭 | |
2、提供典型案例材料。 | |||||
3.拍卖 | 司法网络拍卖率 | 2017年司法拍卖案件数( ) 2017年司法网络拍卖案件数( ) 2018年司法拍卖案件数( ) 2018年司法网络拍卖案件数( ) | 列明2017、2018年网拍案件数。 | 提供2017、2018年各一件网拍案例的截图。 | 执行局 |
4.一案一账号 | 新收案件是否实行一案一账号 | 是,请提供开始的时间: 年 月 否( ) | 此项是否实行,列明开始时间。 | 提供系统中采取一案一帐号的相关截图 | 执行局 |
5.执转破 | 执转破案件的情况 | 有( ),请提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 无(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指出2016年以来执转破情况 | 提供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的原件扫描版 | 民庭 |
6.流程公开 | 申请人是否可以通过网站或者短信获取执行案件的进度 | 网站查询( ),请提供佐证; 短信推送( ),请提供佐证; 否(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两种方式都采取的要予以明确。 | 网站查询的证明截图 短信推送的证明截图 | 审管办 |
7.监督管理案件办理 | 7.1执行复议类案件的结案率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列明2016、2017、2018执行复议案件数量及结案率 | 审管办 | |
7.2执行协调类案件结案率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列明2016、2017、2018执行协调案件数量及结案率 | |||
7.3执行监督类案件结案率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列明2016、2017、2018执行监督案件数量及结案率 | |||
7.4执行请示类案件结案率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列明2016、2017、2018执行请示案件数量及结案率 | |||
8.信访申诉 | 是否建立信访管理机制 | 是( ),请附佐证材料 否( ) | 简要文字说明 | 提供本院出台的涉执信访文件、典型案例等。 | 执行局 |
9.管理督查 | 9.1是否统筹管理并督查下级法院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 | 是( ),请提供督查报告或总结 否( ) | 简要文字说明 | 提供相关管理督查总结报告 | 审管办 |
9.2是否统筹管理并督查下级法院执行案款清理 | 是( ),请提供督查报告或总结 否( ) | 简要文字说明 | 提供相关管理督查总结报告 | 执行局 | |
9.3是否统筹管理并督查下级法院办理督办案件、事项及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 是( ),请提供督查报告或总结 否( ) | 简要文字说明 | 提供相关管理督查总结报告 | ||
9.4是否统筹管理并督查下级法院办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 是( ),请提供督查报告或总结 否( ) | 简要文字说明 | 提供相关管理督查总结报告 | ||
9.5是否统筹管理并督查下级法院办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 是( ),请提供督查报告或总结 否( ) | 简要文字说明 | 提供相关管理督查总结报告 | 执行局 | |
10.协同执行 | 中级法院是否协同下级法院办理执行实施案件 | 是( ),请提供佐证 否( ) | 简要文字说明 | 提供协同办理案件案例 | 执行局 |
11.信息化建设及管理 | 11.1下级法院是否统一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中立案、办理、结案 | 全部( ),请附佐证材料 部分( ),请附佐证材料 否( ) | 简要文字说明 | 提供系统中辖区内法院统一在流程信息系统中立案、办理、结案的截图 | 审管办 |
11.2下辖的基层法院中进行司法网拍的法院数量 | 下辖的基层法院中进行司法网拍的法院数量( ) | 提供基层法院进行司法拍卖的法院数量 | 提供系统中相关截图 | 执行局 | |
12.单独执行考核 | 是否每年对辖区我院进行执行单独考核并通报结果 | 2017年( ),请附佐证材料 2018年( ),请附佐证材料 否( ) | 简要文字说明 | 提供考核通报和结果 | 执行局 办公室 |
13.执行指挥中心
| 13.1是否建立专门的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机制 | 是( ),请提供佐证材料 否(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总结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机制运转情况。 | 提供本院出台的执行指挥中心文件名称及文号。 | 执行局 |
13.2是否有专门的执行工作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 专门的执行工作人员数量( ) 专门的技术保障人员数量( ) 否( ) | 按要求提供数量 | 提供政治处门出台的人事文件,没有文件的要出具关于指挥中心专门执行工作人员、技术保障人员的说明并有政治处门盖章。 | ||
14.队伍建设(请务必提供真实信息,评估组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实) | 14.1执行人员数量 | 14.1.1 请附表提供法院实有中央政法编的执行人员名单(不包括法警); 14.1.2法院实有事业编的执行人员数量:( ) 14.1.3法院合同制聘用执行人员数量:( ) 14.1.4法院实有中央政法编的人员数量:( ) 14.1.5法院实有事业编的人员数量:( ) 14.1.6法院合同制聘用人员数量:(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指明各类人员数量。 | 提供有政治处门盖章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人员数量说明。 |
政治处
政治处
|
14.2 执行法官员额比例 | 14.2.1请附表提供法院入额法官名单,并注明所在部门; 14.2.2执行局实有事业编的人员数量:( ) 14.2.3执行局合同制聘用人员数量:( ) 14.2.4法院审判庭(民、行、刑)实有中央政法编人员总数:(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指明各类人员数量。 | 提供有政治处门盖章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人员数量说明。 | ||
14.3人员结构优化 | 请附表提供法院实有中央政法编制执行人员名单,注明出生年月/学历/是否通过司法考试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指明人员年龄、学历结构总体情况。 | 按要求提供有政治处门盖章的人员名单 | ||
14.4审判与执行之间的轮岗机制 | 是( ),请提供包含轮岗制度的文件和轮岗实例 否(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指明2016年以来人员轮岗总体情况。 | 1、提供轮岗制度的文件 | ||
2、提供人事调动的文件,注意是审判与执行部门间调动,综合部门不需提供 | |||||
14.5警务保障 | 请提供驻执行局的司法警察的人数( ) | 列明驻警人数 | 提供派驻法警的人事调动文件,没有文件的要出具关于派驻法警的说明并有政治处门盖章 | ||
14.6是否定期组织下级法院进行集中培训和视频培训 | 集中培训( ),请提供佐证材料 视频培训( ),请提供佐证材料 无( ) | 列明培训次数 | 提供相关培训文件 | ||
14.7执行人员因执行被追究违纪违法责任的数量(注:统计2016、2017、2018年查处的数量,并注明案发的时间段)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列明执行人员因执行被追究违纪违法责任的数量,非因执行行为的不纳入。 | 提供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2016年以来因执行行为被追究违纪违法责任的说明 | 政治处 监察科 | |
15.裁执分离 | 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进行分离 | 成立单独的执行裁决机构( ); 在执行局内部进行分离( ); 未分离的( ) | 此项全市未成立单独的执行裁决机构,可勾选执行局内部分离,但注明执行行为异议为审判监督庭办理,执行异议之诉由民事审判庭办理。 | 提供本院关于成立执行裁决科处室、执行裁决组或执行裁决分工的等能证明执行裁决与实施相分离的证明文件。 | 审执监 |
16.执行救助 | 执行救助资金 | 建有专项司法救助资金,用于执行救助( ) 建有专项执行救助资金( ) 否(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指明2016年以来执行救助人数、发放资金等情况。 | 1、提供本院或者本院与相关部门出台的司法救助文件。 2、提供2016年执行救助人员名单 | 行政庭 |
17.执行方案 | 是否出台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 | 是( ),请提供文件 否( ) | 简要进行说明 | 提供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实施细则的规范性文件 | 执行局 |
18.当地支持(直辖市的我院无需提供) | 18.1是否定期主动向党委汇报执行工作 | 是( ),请附佐证材料 否(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指出2016年以来向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执行工作情况 | 提供汇报文件、汇报会信息简报、汇报会新闻报道、汇报会纪要等相关材料 | 执行局 |
18.2是否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制度机制 | 是( ),请附佐证材料 否(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总结大格局运行情况 | 提供综治大格局相关文件、两办解决执行难的文件、与联动部门签订的文件等材料 | ||
18.3是否召开执行联动联席会议、专门机构负责执行联动等 | 2016年次数( ),请附佐证材料; 2017年次数( ),请附佐证材料; 2018年次数( ),请附佐证材料; 否(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总结2016年联席会议召开情况以及党委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办负责执行联动的情况。 | 原则上每年都需提供佐证材料。联席会方案、会议纪要、会议信息宣传。召开了会议但没有相关证明材料的要及时弥补。 | ||
18.4是否推动本级相关部门将失信名单嵌入该部门工作系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 是( ),请附佐证材料 否(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总结联合惩戒总体情况。 | 1、提供失信名单嵌入的规范性文件、相关系统名单的截图。 | 执行局 | |
2、提供联合惩戒的文件、典型案例。 | |||||
19.执行法治宣传 | 19.1执行工作宣传方案及其落实 | 请提供执行工作宣传方案,并提供方案落实情况的佐证材料 否(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 | 1、提供宣传方案的文件名称及文号。 2、提高落实情况的相关资料。 | 研究室 |
19.2是否有关于理性认识执行难的专门宣传(即对执行不能的情况进行宣传) | 是( ),请提供佐证材料 否(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 | 提供执行不能专门宣传的相关资料 | ||
19.3是否有关于执行工作难点、热点或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 | 是( ),请提供材料 否(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 | 提供媒体已发布的宣传材料扫描版 | ||
19.4是否定期公布(发布会、网站、纸媒均可,形式不限)本院拒执罪典型案例 | 是( ),请提供公布的次数及证明材料 否( ) | 形成简短文字说明。此项应为本院公布的案例 | 提供拒执罪案例材料 | 研究室 | |
20.执行质效
| 20.1个案到位率(仅指金钱给付类案件,剔除刑事执行、行政执行、非诉执行以及诉讼费的执行等案件,且结案方式仅包括执行完毕结案和终本结案的案件) | 20.1.1 请按模板提供2016年首执案件结案的EXCEL表格 20.1.2请按模板提供2017年首执案件结案的EXCEL表格 14.1.3请按模板提供2018年首执案件结案的EXCEL表格 | 简要文字说明 | 按表格要求进行填报 | 审管办 |
20.2因执行进行国家赔偿的案件数(已判决)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简要文字说明 | 提供行政庭出具的情况说明 | ||
20.3附表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89月30日期间终结案件列年表,如实填写终结原因; 20.4附表提供2018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销案的案件列表,如实填写销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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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基层人民法院
1. 规范执行(40%)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备注说明 |
财产保全(5%) | 引入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15%) | 基本要求:引入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 |
保全执行及时性:保全裁定应在5日内启动执行(30%) | 基本要求:在5日内启动执行 | |
适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情况(25%) | 基本要求:保全案件适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 |
系统自动提取的保全率(30%):保全案件数/一审民商事案件数 | ||
财产申报(5%) | 依法发出报告财产令(50%) | 基本要求:依法发出报告财产令 |
对于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法律制裁(罚款/拘留/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50%) | 基本要求:有过相应处罚案例 | |
财产调查(10%) | 网络查询及时性(70%) | 基本要求:需要查询财产的,执行人员收到案件之日起5日内启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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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20%):期限内发起案件数/执行实施案件数(含首次执行、恢复执行) | ||
传统查询及时性(10%) | 基本要求:当事人提供具体财产线索且无法通过网络查询的,一个月内启动线下查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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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控制(10%) | 对于查到的财产,需要并能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控制措施的(50%);需要线下控制的(50%) | 基本要求:能够进行线上(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控制的,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进行线下控制的,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控制措施(需异地控制的除外) |
评估(5%) | 及时启动评估(50%) | 基本要求:需要评估的,在30日内启动评估 |
及时发送评估报告(50%) | 基本要求: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送当事人 | |
财产拍卖(10%)
| 及时启动拍卖(50%) | 基本要求:需要拍卖的,在30日启动拍卖 |
网络司法拍卖率(50%):网络拍卖案件数/拍卖案件数 | 基本要求:网拍率为80%以上 | |
执行款发放(5%) | 新收案件是否一案一账号(40%) | 基本要求:实行一案一账号 |
执行款发放的及时性(60%):具备发放条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发放,不能及时发放的,说明理由并经领导审批 | 基本要求:在1个月以内发放,或超过1个月发放,但是说明理由并经过领导审批 | |
纳入失信名单(5%) | 系统自动提取的失信名单撤销率:撤销失信名单数/发布的失信名单数 | |
终本案件合格率(30%) | 终本案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基本要求:2016、2017、2018年三年的终本合格率均达到90% |
现场执行记录(2%) | 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50%):进行强制腾空、搜查等执行行动时是否使用执法记录仪 | 基本要求:有使用 |
将执法记录仪资料以合适方式保存(50%) | 基本要求:将执法记录仪资料以合适方式保存 | |
执行转破产(3%) | 是否有执行转破产案件的移送 | 基本要求:有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 |
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10%) | 执行案件是否均纳入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40%) | 基本要求:全部纳入 |
信息录入差错率(30%):(到位金额信息项为空率+拍卖案款到账信息项为空率+案款数据偏差率+其他必填信息项为空率)/4 | ||
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30%):关键节点超期总数/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 |
2. 阳光执行(5%)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注 |
财产控制、处分告知(30%) | 财产控制措施(主要指扣押)告知被执行人(50%) | 基本要求:给被执行人发送扣押等裁定书 |
财产处分信息告知被执行人(50%) | 基本要求:向被执行人发送扣划、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裁定书 | |
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30%) | 执行主要流程节点告知当事人 | 基本要求: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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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公开(30%) | 执行裁判文书(50%) | 基本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50%) | 基本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 | |
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10%) | 法院关于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 基本要求:在法院官网公开 |
3. 执行保障(15%)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备注说明 |
执行指挥中心(20%) | 固定场所(10%) | 基本要求:有单独的场所 |
专用电脑等设备(5%) | 基本要求:配置相应设备 | |
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10%) | 基本要求:建有相应的工作机制 | |
专门执行工作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10%) | 基本要求:配备专门执行工作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 |
保障远程指挥、执行会商功能的硬件设施(5%) | 基本要求:与辖区法院均实现了执行指挥系统音视频互联互通 | |
值班制度(10%) | 基本要求:专人值班 | |
事项委托办理情况(20%):系统自动提取的事项委托期限内办结率(50%)、事项委托平均用时(50%) | 基本要求:大部分事项委托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 |
系统自动提取的督办事项期限内办结率(10%) | 基本要求:大部分督办事项期限内办结 | |
系统自动提取的涉执舆情办结率(10%) | 基本要求:绝大部分涉执舆情办结 | |
系统自动提取的督导案件办结率(10%) | 基本要求:绝大部分督导案件办结 | |
队伍建设(40%) | 执行人员比例(20%):在编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总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5% | 基本要求:比例高于或等于15% |
执行法官员额(20%):执行局(包括执行裁判庭)法官员额的比例不得低于审判庭法官的平均比例 | 基本要求:执行局法官员额占中央政法编制人员的比例不低于业务庭法官比例 | |
结构优化:年龄结构(20%) | 基本要求:22岁-50岁的中央政法编人员占80%以上 | |
轮岗(10%) | 基本要求:执行岗位与审判岗位之间进行轮岗的(轮岗时间不低于3个月) | |
警务保障(10%) | 基本要求:有常驻执行局的司法警察 | |
执行人员被追究违法违纪情况(20%) | 基本要求:未出现本院执行人员因执行工作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机构(5%) | 裁执分离: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别由不同机构行使 | 基本要求: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别由不同机构行使 |
执行救助(5%) | 专项执行救助资金 | 基本要求:建立专项司法救助资金 |
执行工作方案(5%) | 出台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 | 基本要求:出台 |
争取地方支持(10%)(直辖市的中院不适用) | 定期主动向党委汇报执行工作(25%) | 基本要求:每年2次或2次以上向党委汇报执行工作 |
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制度机制(25%) | 基本要求:由相关部门出台涉及10个以上部门联动支持执行工作的文件; | |
贯彻落实制度机制,定期召开执行联动联席会议等(25%) | 基本要求:每年召开1次或1次以上由10个或10个以上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动联席会议,且有专门部门负责联动 | |
推动本级相关部门将失信名单嵌入该部门工作系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25%) | 基本要求:有本级相关部门将失信名单嵌入该部门工作系统 | |
执行法治宣传(15%) | 制定执行工作宣传方案及其落实情况(25%) | 基本要求: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 |
关于理性认识执行难的专门宣传(25%) | 基本要求:有关于理性认识执行难的专门宣传 | |
关于执行工作难点、热点及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25%) | 基本要求:有关于执行工作难点、热点及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 | |
定期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25%) | 基本要求:每年至少发布1或2次本院办理的典型案例 |
4. 执行质效(40%)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备注说明 |
实际执结率(10%) | 实际执结的案件数(实际执行完毕+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法定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首次执行实施案件数 (统计口径:首次执行,不含恢复执行、保全案件及审查案件) | |
执行完毕率(15%) | 系统自动提取的执行完毕率: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案件数/首次执行案件数 | |
执行到位率(20%) | 个案的执行到位率:每个首次执行结案的案件:到位标的额/申请标的额(剔除刑事执行、行政执行、非诉执行以及诉讼费的执行等案件,且结案方式仅包括执行完毕结案和终本结案的案件) | |
法定期限内结案率(5%) | 法定期限内结案数/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 | |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20%) | 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的案件数(实际执行完毕+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法定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实际执结的案件数+超过法定期限未结案件数 (法定期限:分子中的法定期限是扣除、延长审限后的法定期限;分母中的法定期限是:无网络拍卖案件为6个月绝对期限;有网络拍卖案件为12月绝对期限。统计口径:首次执行,不含恢复执行、保全案件及审查案件) | 基本要求: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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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率(5%) | 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数/收案数 | 基本要求:绝大部分案件办结 |
国家赔偿(5%) | 国家赔偿案件数量 | 基本要求:年度未因执行发生国家赔付的国家赔偿案件 |
信访申诉(20%)
| 系统自动提取的法院登记信访案件数与最高法院新交办信访案件数比值(10%) | |
系统自动提取的到最高法院信访的执行信访率(案访比)(20%) | ||
系统自动提取的到最高法院信访的信访化解率(25%) | 基本要求:信访化解率在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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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提取的到最高法院信访的信访办结率(35%)
| 基本要求:信访办结率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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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访管理制度机制(10%) | 基本要求: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机制 |
附件三:
2017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终结执行案件清单样表 | |||
序号 | 案号 | 结案日期 | 终结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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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诉中保全案件结案清单样表 | |||
序号 | 案号 | 结案日期 | 结案方式(明确是解除保全还是保全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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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终本2017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终本结案的民商事执行案件
序号 | 案号 | 结案日期 | 案由 | 申请标的 | 到位标的 | 是否有评估 | 是否有拍卖 | 备注(如果恢复执行的且执行完毕或正在办理的,请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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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强制)执行完毕(非评估拍卖)结案的民商事执行案件统计表
序号 | 案号 | 结案日期 | 案由 | 申请标的 | 到位标的 | 结案方式 | 详细结案方式 | 是否经过案款扣划 | |
1 | 执行完毕 | 强制执行完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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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强制)执行完毕(经过评估拍卖)结案的民商事执行案件统计表
序号 | 案号 | 结案日期 | 案由 | 申请标的 | 到位标的 | 结案方式 | 详细结案方式 | 是否有评估 | 是否有拍卖 | |
1 | 执行完毕 | 强制执行完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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