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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扎实开展

“惩戒失信 打击拒执 夏日风暴”

专项执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 18:49:33 打印 字号: |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扎实开展

惩戒失信 打击拒执 夏日风暴

专项执行活动的通知

 

本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第十九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要求,成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都市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知》,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战,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经研究,开展惩戒失信 打击拒执 夏日风暴专项执行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活动,以强化司法惩戒为重点,采取集中限制、罚款、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当事人自诉、法院判刑等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抗拒阻碍执行嚣张气焰,树立法律法院权威,充分体现执行工作强制性。同时,进一步巩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及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拘留恶意逃匿被执行人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人财产难找,涉嫌拒执罪被执行人难拘留等问题,努力将长期未结案件、疑难重大案件、规避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为实现院长大比武,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二、打击重点

(一)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纳入失信名单。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年版)将符合纳入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限制消费。根据最高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年版)对符合限制条件的被执行人依法发布限制消费令。

3、公开曝光。以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为重点,结合不同被执行人身份、职业等特点,拓展曝光渠道,加大曝光频次,有效提高曝光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做到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律公开曝光,扩大声势,强化威慑,确保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履行率明显提升。

(二)对拒执被执行人及其他妨害执行人员依法进行打击

1、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妨害公务罪的被执行人或其他相关人员,采取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立案、检察院公诉、法院判刑等措施。

2、对虽不构成犯罪但失信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或其他妨害执行人员,采取司法拘留或罚款措施。

3、对恶意逃匿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寻被执行人下落或对被执行人进行悬赏执行,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立即予以司法拘留。

三、组织领导

成立惩戒失信 打击拒执 夏日风暴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厚成任副组长,执行局、研究室、监察科、刑一庭、刑二庭、审管办、办公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专项活动办公室设立在执行局综合办,副局长刘忠明负责。

四、活动方案与具体内容

(一)第一阶段:仔细梳理、充分准备(2018521日前)

1、梳理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消费令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整理出拟曝光被执行人名单。各执行小组不得少于40件。

梳理拟依托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名单,各执行小组不得少于10件;梳理涉嫌拒执犯罪且符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立案的案件,各执行小组2件。各小组应将协助查找、移送拒执案件相关材料统一报执行局综合办,综合办审查后统一报送成都中院执行局。

2、重点梳理长期未结执行案件、疑难重大案件、弱势群体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特殊主体案件等类型案件,各执行小组不得少于20件。

3、提前与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沟通,争取公安机关、检察院的积极协助,确保在本次专项活动期间有效移送拒执罪线索,对涉嫌拒执罪案件立案侦查一批、起诉一批、判决一批。

4、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相关领导届时见证、监督本次专项执行行动。

5、提前邀请本地新闻媒体届时对本次专项执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第二阶段:统一行动、集中惩戒(2018522日至621日)

1、启动仪式。522日上午10点,院执行指挥中心召开本次专项执行活动启动仪式。

2、统一集中行动。出动警力(含执行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干警)不少于30人。依法实施集中约谈特殊主体,集中拘传、罚款、拘留被执行人,集中移送犯罪线索,集中审理、判决拒执犯罪案件,集中兑现执行案款,集中搜查、查封、扣划被执行人财产,集中腾迁腾退房屋土地,集中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3、每日报送。各执行小组每日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执行局联合研究室择优刊发、宣传。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执行活动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本次专项执行活动的安排部署。成员单位领导要明确领导责任,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确保本次专项执行活动开展顺利、实效显著。

(二)沟通协调、推进执行。各执行小组要就复杂、重大、争议信访案件及早研判,从中筛选活动效果较好的典型案件,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活动开展,惩戒一批失信被执行人,打击一批拒执抗执妨害执行行为,执结一批执行案件。

(三)加强宣传、积极报道。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微博、微信、LED显示大屏等新闻媒体,对本次专项执行活动多途径宣传报道,营造惩戒失信、打击拒执的强大舆论氛围,针对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领导观摩执行并及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或跟踪报道,通过宣传报道扩大本次专项执行活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总结表彰

专项执行活动结束后,各执行小组要及时汇总报送活动期间出警人数、出警车辆数、执行案件数、执结案件数、实际执行到位金额、找到被执行人数、拘传人数、罚款人数及金额、拘留人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限制消费人数、公开曝光人数、移送公安人数、检察起诉人数、法院审判及判刑人数等,总结活动成果、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中院执行局。市中院执行局将择日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本次专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将活动成绩纳入目标考核。

 
责任编辑:黄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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