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
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院各团队、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四川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实施员额法官主导下分权、分流、分段执行办案机制的指导意见》及成都中院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着力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经我院执行指挥中心指挥部研究决定,制定了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的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落实各项措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6日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深化执行“一体化”机制改革,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员额法官主导下分权、分流、分段执行办案机制的指导意见》《四川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实施意见(试行)》及成都中院《关于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的通知》《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提升执行环节“四位一体”抓办案实效,提升执行工作管理水平,构建“提升执行供给能力”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推进指挥中心“两个平台”建设,实现“指挥、办理、监管”一体同步运行。建立办理平台,集约办理执行事务,快速执行简单案件;完善管理平台,统筹执行指挥调度,强化执行个案监督、流程质效监管和执行综合管理,实现执行指挥高效化、执行管理精细化、执行服务集约化。
(二)打造“分段集约”的执行流程,实现“破梗阻、提效率”资源配置方式。分段办理执行事项,实现制度化的权力分解与制约;集约办理执行事项,实现执行资源优化配置。通过落实执行流程集约化工作模式,减轻执行实施团队的事务性工作压力,使执行实施团队能够轻装上阵,集中精力于研判案情、制定执行方案,重点做好找人、现场调查、现场腾退、现场处置等工作。
(三)持续“规则指引”的标准化建设,健全执行工作制度体系。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强制度供给,规范执行行为,着力构建“程序规则刚性严密、实体规则合法合理、管理规则覆盖全面”的执行工作制度体系。
(四)开发“智慧执行”的系统软件,支撑执行办案管理功能。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推进执行工作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实现执行工作可视化留痕,支撑执行流程监控、质效监管以及运用大数据服务案件执行需求。跟进服务执行法官办案的智慧辅助功能,为执行办案提速增效提供技术支持。
二、组织领导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同志担任指挥长,党组成员、副院长邬伟文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兰娟同志,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贺永明同志,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厚成同志担任副指挥长。执行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综合办。吴厚成同志兼任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刘忠明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举措
(一)巩固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的基础建设
1.成立执行指挥中心
完成内容:提交党组审议《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的通知》,明确执行指挥中心的领导成员及下设办公室工作组的职能,并形成正式文件下发。
牵头部门:执行局
协办部门:政治处
完成期限:2019年3月30日
2.强化物资设备保障
完成内容:根据执行指挥中心工作职能要求,完备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配备执行指挥车和移动执行单兵等设施,有条件的可配备无人机等装备。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办部门:执行局
完成期限:2019年3月30日
3.优化执行局综合办职能
完成内容:配套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各项职能,根据执行指挥中心“两个平台”的事务办理、案件办理、案件管理、综合管理四项职能运行情况,调整优化执行局综合处现有职能和人员配备。
牵头部门:政治处
协办部门:执行局
完成期限:2019年4月30日
4.优化执行团队配备
完成内容:根据试运行情况,在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办)优化执行案件集约化办理团队和简案团队,在各执行组优化保全案件团队和执行实施团队,实现执行案件二次繁简分流。团队配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执行实施团队配备法警。
牵头部门:政治处
协办部门:执行局
完成期限:2019年4月30日
(二)推进执行办案标准化建设
5.制定民事涉财产执行实施案件的工作规范
完成内容:通过梳理执行办案操作流程,明确执行各个环节办理要求,统一执行文书式样,进一步规范执行案件办理。
牵头部门:执行局
完成期限:2019年3月30日
6.执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规则(试行)》
完成内容:针对目前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不畅、财产处置效率低下两大流程堵点,以及人案矛盾突出问题,严格规范执行成都中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规则(试行)》,推行前期执行辅助事务的集约办理模式,实现繁简分流快执再提速。
牵头部门:执行局
完成期限:2019年5月30日
7.落实执行分段事项操作指引
完成内容:彻底改变“一人包案执行到底”“一个团队包案执行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实行执行工作分段集约运行,不同执行事项同步推进,单个事项完成及时流转。按照上级法院关于繁简分流及分段执行相关工作要求,一是完善任务节点流转清单,明确办理过程中每个事项办结的标准,实现前后端相互监督,全面规范执行活动,为执行系统优化提供蓝本。二是根据软件系统流程设置和运行情况,完善执行辅助事项操作指引,明确辅助事项完成的标准和时限。
牵头部门:执行局
协办部门:办公室
完成期限:2019年3月30日之前完成任务节点流转清单的制定,2019年12月底完成执行分段事项操作指引
健全执行管理规范体系
8.制定执行案件层级管理职责清单
完成内容:明确执行案件审批事项范围以及需要提交合议事项范围,加强执行案件层级管理,压实执行各级领导、执行团队员额法官及承办人的责任,强化规范意识。
牵头部门:执行局
完成期限:2019年4月底
9.执行《执行信访管理办法(试行)》
完成内容:改变信访传统工作模式,做实信访实质化解工作,将所有涉执信访案件引入“执行听证”程序,持续探索“执行公开程序化”改革工作。对消极执行行为当事人提出的监督申请实行立案窗口登记制收案,严格执行成都中院《执行信访管理办法》,落实具体操作流程及办理方式。
牵头部门:执行局
完成期限:2019年4月底
10.执行使用移动执行单兵的管理规范
完成内容:通过严格执行成都中院关于使用移动执行单兵的管理办法,规范执行外出办案中移动执行单兵的使用,有效对接金桥公司的移动执行APP,实现外勤音视频资料自动回填系统、导入案件管理、推进执行公开;有效对接综治网格系统,协助法院查人找物。
牵头部门:执行局
完成期限:2019年7月底
11.制定执行事项分段办结归档的管理规范
完成内容:配套执行事项分段集约工作模式,引入外包服务实行执行事项分段办结同步归档制度。
牵头部门:审管办
协办部门:执行局
完成期限:2019年8月底
12.完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
完成内容:根据上级法院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执行事务分段集约的工作模式,试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外包。通过完善规范,明确外聘网拍辅助机构选择规则,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管理,保证司法拍卖辅助工作依法公正有序开展。
牵头部门:执行局
协办部门:办公室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四)配套执行信息化保障
13.设置不同角色、权限登录系统功能
完成内容:配套执行事项分段集约工作模式,实行执行事项分段办结,将辅助人员登录承办法官办案系统完成执行工作事项的操作方式,转变为承办辅助事项的人员登录各自系统办理执行辅助事项,明确工作责任。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办部门:执行局
完成期限:2019年10月底
14.实现分段执行事项系统电子流转
完成内容:配套执行事项分段集约工作模式,实行执行事项分段办结、电子卷宗流转,纸质材料分段同步归档。以是否具备流转至下一节点必须形成的文书材料、审批痕迹,是否录入事项办结结构化数据等作为审查因素,实现系统智能化把关事项流转和纸质材料同步归档功能。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办部门:执行局、审管办
完成期限:2019年10月底
15.建立保全、执行财产、执行案款、司法惩戒措施系统台账
完成内容:从财产保全阶段开始,建立保全财产类别、价值金额、保全期限等信息台账;从执行财产网络初查开始,建立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类型、价值金额、冻结期限等信息台账,实现系统自动警示期限功能和统计功能。优化执行系统功能,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建立案款收支流水台账和统计台账。畅通执行办案系统与司法行政综合管理系统的对接,提速执行案款兑付。建立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移送起诉等惩戒措施的台账,实现系统自动统计分析功能。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办部门:执行局、审管办
完成期限:2019年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