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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调解”圆了和气不伤感情 都江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1-07-27 17:14:01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一场官司十年仇”。在对簿公堂、对与错的判决执行后,可能纠纷本身的争执画上了句号,但纠纷当事人的情感往往留下后患。可是,都江堰法院玉堂法庭法官的“友情调解”却让纠纷当事人“圆了和气,不伤感情”。
       原告刘某、雷某与被告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雷某与唐某本是多年同事和好友,后来双方在买卖货物过程中,因为没有及时对买卖的货物进行结算,产生了纠纷,因而涉诉。承办法官从案情实际、双方当事人特殊关系、案件引发纠纷的原因及争议焦点出发,寻找本案的平衡点,试着将“友情”调解法适用到本案。终于,经过法官的倾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友情调解”——在看似“和风细雨”的劝说中化解即将涌来的“狂风暴雨”,使得民事纠纷无需对簿公堂,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化干戈为玉帛,让纠纷当事人“圆了和气,不伤感情”的同时,也减少了诉累。承办法官一心为民办实事的举动,受到当事人的感谢和好评。

 
责任编辑: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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