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江堰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邻里的排出妨害纠纷案件。
该案件原告长期在外地,疏于对房屋的管理,其房屋漏水致使楼下的被告家天花板发霉、墙体霉变脱落,被告不得不将家中所有物品搬出暂时放在楼上,并帮助原告修缮其漏水的雨棚等。原告发现后未与被告及时沟通解决,后起诉要求被告排除妨害并支付占有使用费。庭审中,被告得知原告在没有充分沟通也未支付房屋修缮费用的情况下就起诉至法院,情绪十分激动,双方矛盾较大。
裁判容易,邻里情难续。在了解到原、被告的情况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并邀请原、被告双方到案涉房屋现场查看漏水及修缮情况,现场对双方进行调解,并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多方调解下,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小区内部”,原、被告双方当场承诺之后会充分进行沟通,力争和谐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