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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法院召开四级法院审级职能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3-21 17:42:42 打印 字号: | |

3月21日,都江堰法院召开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兰娟主持,党组书记、院长邹小宇, 在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兰娟传达了成都中院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专题调研座谈会议精神,解读了成都中院关于《全市法院2022年2月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总体工作情况的通报》。
邹小宇院长对该项改革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注重提高改革规范意识,摒弃改革工作“等、靠、要”思想。二是提升预判分析。进一步完善下沉案件的监管机制,各审执部门针对日常工作要提前预判,及时报送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合力推动案件下报上,强化改革实质运行。三是突出品牌创建。审研室积极思考,各审执部门主动作为,结合自身工作、我院实际及都江堰地域特色,着力找准工作亮点,加强改革创新经验输出。四是精准融合匹配。以我院调研、信息、宣传和司法改革工作目标考评细则为抓手,苦练内功,纵深推进改革调研信息宣传各项工作。同时将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与其他各项改革工作同向发力,正向互动。


 
责任编辑:李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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