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江堰法院民二庭收到了一封当事人邮寄来的感谢信,当事人称其时隔4年终于收到了16万余元的工伤赔偿款,被都江堰法院法官敬业正直、无私奉献、不忘初心、为民解忧的精神感动,遂寄来感谢信略表谢意!
写信人卫某曾经是南方某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八级伤残,后经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判决南方某某公司向卫某支付赔偿款165947元。2017年卫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查控发现,南方某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大量案件均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经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在与负责破产案件审理的民二庭共同研讨并向上级法院汇报后,决定对南方某某公司“执转破”以保障债权人利益,同时为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2019年,都江堰法院立案受理南方某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过近3年的时间,对南方某某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南方某某公司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审核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合议庭于3月31日裁定批准,卫某的工伤赔偿款得到全额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