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33.64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64 万元,完成预算 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31.73 万元,占 94.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91万元,占 5.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无预算数,支出决算为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 31.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7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 2020 年减少19.04 万元,下降 37.5%。主要原因是老旧车辆减少,油耗、维修维护费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0辆,金额 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19 辆,其中:轿车 16 辆、越野车 1 辆、载客汽车 2 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1.73 万元。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工作中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1.9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 2020 年增加 0.15 万元,增长 8.52%。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91 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 21 批次,222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 1.91 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法院和其他法院调研、学习等,共计开支 1.91 万元。2021 年本部门无外事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