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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法院发出首份“财产申报令”
  发布时间:2023-03-07 15:56:44 打印 字号: | |


  3月6日,都江堰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自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都江堰法院发出的首份“财产申报令”。

  2022年11月,原告因被告长期在外酗酒,不关心家庭,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案件调解过程中,被告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防止和遏制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都江堰法院在向双方进行释明注意事项和法律后果后,发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往往对对方财产情况难以全面掌握,尤其是对于在家庭中经济地位较低的一方而言,可能会因为无法掌握家庭真实经济状况,从而导致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能有效的解决离婚诉讼实践中的这一难题,不仅有利于查明案件当事人财产状况,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警示当事人不能作出虚假陈述以及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保证夫妻共同财产得到公平分割,同时还能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责任编辑:高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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