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1日,在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诉前调解阶段,都江堰法院出具成都首份《预查废证明》,相关银行可直接以此作为金融不良债务核销的依据。“预查废”机制是都江堰法院积极探索深化诉源治理、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生动实践,有效助推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
什么是“预查废”机制?
针对信用卡纠纷和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保证人少于2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在诉讼立案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及保证人因他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或已列入失信名单,法院可出具《预查废证明》,凭借该证明银行可直接向金融监管机构提出债务核销申请,快速化解金融纠纷。
针对金融纠纷批量化、类型化的特点,将“预查废”机制引入金融纠纷诉源治理中,既有效避免对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重复立案,减少“程序空转”造成的司法资源浪费,又能极大缩短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债权核销依据的时间周期,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20日,都江堰法院收到某银行诉李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在诉前调阶段法官发现该案系无担保的个人信用贷款。债务人李某在都江堰法院已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因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终结执行程序。
按照传统流程,银行虽然知道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因金融监管机构要求,仍须经过诉讼、执行程序。若通过“诉讼+执行”方式,最终银行取得法院出具的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后才能向金融监管部门核销债务,程序流转至少需要三个月。但通过“预查废”制度解决此类纠纷,银行在短期内便可核销该笔债务,大大缩短诉讼流程,简化核销化解步骤,为金融纠纷依法处置开辟新路径。
此前,都江堰法院就已组织召开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联席会。法院及辖区9家金融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律师代表参加会议,就建立“预查废”机制达成一致意见,会议还对后期债务人有新发现的财产诉调衔接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都江堰法院将建立“预查废工作台账”,定期对该类债务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在其他案件中发现债务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金融机构发现其他财产线索后,法院会立即提示金融机构通过申请支付令或起诉等方式确定债权,做好诉讼和执行的衔接工作。都江堰法院将继续探索多种渠道高效化解金融纠纷,精细化开展金融纠纷全生命周期多元治理,依法为辖区内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