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理念,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根据市财政局工作部署,都江堰法院积极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明确评价对象范围。根据要求,2022年度市级预算安排的所有特定目标类项目均要开展绩效自评,同时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涉及5个特定目标类项目,自评覆盖率100%,确保绩效自评的合理性、相关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强化事后绩效评价。组织业务部门对2022年项目支出效果进行回顾,量化项目支出效果。对支出不及时、管理不规范、产出效果不明显的项目,了解支出不达效的原因,找出短板,分析问题成因并研究解决办法。切实提高对绩效评价成果的利用,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在全面预算管理中的作用,不断优化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水平。
2023年5月8日